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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華為公布新「合法」監聽專利 可進行大規模監聽][倍可親][2021-4-3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s08133927    時間: 2021-4-4 06:21 PM     標題: [華為公布新「合法」監聽專利 可進行大規模監聽][倍可親][2021-4-3]

本帖最後由 s08133927 於 2021-4-4 06:24 PM 編輯

 已申請至少廿二項「合法」監聽專利的電信商「華為」,周二(3月30日)公布一項新的「合法」監聽專利,有業界人士分析,該項專利是應國家安全部門要求時,可提供大規模監聽。不過,中國媒体報道有關消息后遭刪除,但事件已引發公眾疑慮,不少網民認為,華為有責任向公眾解釋事件。

  據華為介紹,這項新專利提升了監聽效能,可以解決「監聽部門」無法分流監聽所得數據的問題。通訊業評論員項立剛向香港網媒《眾新聞》解釋時指出,該專利可令受監聽的形式不限于語音,只要知道監聽對象的電話號碼或社交平台賬號,監聽部門便可以取得他們每次發言的數據,因為市民把信息發送出去的時候,須要經過一個「網關」(即網關),「在網關發現(須截聽)的卷標,就把卷標信息傳遞到監聽中心。」

  他續稱,新專利的優勢是可以用機器進行大規模監聽,因為過往的監聽,「警方需要通過授權,對(特定)電話號碼進行監聽,以前你必需要有一個人長時間看號碼、用戶,成本很高、效率很低,現在可以說比較大規模的(監聽)」,更加切合國家安全部門的監聽需要,而任何有意使用這項技术的國家部門,都可以向華為購買專利,由華為提供監聽設備。不過,監聽及收取截聽信息的,是獲授權的部門,而非華為。

  時事評論員吳志森在網上節目指出,盡管外國電訊公司亦會應國家安全部門要求而提供監聽功能,但西方國家有嚴謹的程序監管監聽,包括要經部門高層批准,並向法庭申請等等,一旦發現違規,后果嚴重,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市民不被違規監聽,但中國的監聽沒有制衡,人大不會像其他國家般由國會審議監察機構提交的報告,「强力部門」進行監聽時也毋須向法庭申請,更不會有獨立的法定機構進行監察,市民私隱無保障。

  雖然有曾在華為任職的工程師估計,華為此舉是因為芯片生意受美國打壓而大受打擊,需要讓中國相關部門的領導知道該公司有此技术可售,但吳志森表示,難以理解華為緣何不打自招,但從中可以看到,這些企業自稱「民營」的說法,值得商榷,甚至可以說是有誤導性。


心得
為了避免有人被誤導
先說合法監聽是合法的喔~~(雖然我想這兩個字  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 程度也不同就是了)
問題在於對岸已經 有這方面的技術專利了(代表產業成熟了)
而台灣卻連科技偵查法都過不了
久而久之這方面的技術會不會被徹底拉大阿 變成他們可以單方面監控??
(另外立法 執行 產業成熟 研發 都需要時間對吧)
畢竟有強烈的需求 才有市場  有這市場 才會有這產品 市場又會反過來推進產品技術~~
我想監控包褂的不只電話而以對嗎 還有很多其他的??
產業很大啊 技術很多啊~~

反正都綠共了~~另外台灣有一群支持中國玩法的基本盤 總不可能只支持中國這麼做是合理的 不支持台灣做法
對吧  豈不是雙重標準~
應該是綠的支持 紅的也支持 藍的也支持才對?對吧?



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    時間: 2021-4-4 07:51 PM

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-4-4 07:58 PM 編輯

實在看不懂樓主心得最後這段...



反正都綠共了~~另外台灣有一群支持中國玩法的基本盤 總不可能只支持中國這麼做是合理的 不支持台灣做法
對吧  豈不是雙重標準~
應該是綠的支持 紅的也支持 藍的也支持才對?對吧?

到底在公什小?



蔡英文的科技偵查法,只要涉嫌「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」,辦案機關就可以使用GPS偵查犯罪嫌疑人,而啟動GPS偵查,頭兩個月內不用聲請法院許可,由法務部的檢察機關獨斷,跳過法官、跳過法官、跳過法官,對正當法律程序、人民的隱私權視如無物。

這不是綠色恐怖?什麼是綠色恐怖?蔡英文和民進黨過去口口聲聲捍衛的人民隱私權和通訊自由,變成了屁話。

同時,科技偵查法規定可以用「實體接觸、網路傳輸或其他必要方法」,侵入嫌疑人使用的資訊系統或設備,這等於同意政府在人民的手機電腦植入木馬程式,直接監控,宛如現代版的「全民公敵」。

而依過去民進黨政府的「信用記錄」,我和大家保證,民進黨是先撲天蓋地的撒網佈建木馬,最後,把他們可以用來政治操作的資訊,用「不小心」的方式流出。一來打撃不聽話的人,二來形塑寒蟬效應,叫大家閉嘴不敢批評政府。

請問蔡英文,這是不是白色恐怖?

哦,對不起,我錯了,這當然不是白色恐怖,這是只有民進黨可以擁有的殺豬公特權:綠色恐怖!

為什麼過去搜索票、監聽票要由法院核發,而不能由受執政者行政指導的檢察機關獨斷,就是需要由獨立的第三方也就是法院來衡平,現在,蔡英文連這一點也要剝奪!

台灣還是民主國家?

你別逗了

台灣現在的執政黨,把人民當愛宰就宰的豬公

和綠色共產黨有什麼差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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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s8476    時間: 2021-4-4 08:13 PM

只要涉嫌「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」
頭倆個月就可以未經法院的許可,而開始監聽
我相信,這法案若不是綠營提出來,
而是改由藍營提出來的話
現在早就炎上了
作者: s08133927    時間: 2021-4-4 08:27 PM

本帖最後由 s08133927 於 2021-4-4 08:41 PM 編輯
極速快車手2010 發表於 2021-4-4 07:51 PM
實在看不懂樓主心得最後這段...

你的意思是說以上這些都是中國正在幹的嗎不然你怎知道??
不然你怎保證???
好可怕 阿 幸好民進黨還不是綠共阿~~

為什麼一堆 你沒有犯罪你在怕什麼的言論消失了XD還是只是中國試用阿 哈哈哈
一堆平時看到中國監控新聞 就說監控你有什麼價值的辭彙都消失了~~
XX國也有在監控的 XX也一樣都消失了~~~哀 真是雙重標準~~`

作者: 永不止息    時間: 2021-4-4 09:06 PM

我大台灣的天網技術獨步全球    華為閃一邊涼快去!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1-4-4 11:16 PM

一整個遜掉,台灣對全面執政不利的聲音,都直接關台的…
作者: fviamiaarhrpex    時間: 2021-4-5 11:39 PM

只準美國人監聽 不準華為  台灣人雙重標準
作者: maxf1    時間: 2021-4-11 06:40 PM

中國又不是民主國家 監聽人民滿正常的阿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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